經濟部- 修正【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附件四,並自即日生效 其適用範圍有:空氣壓縮機、風機、泵與本業相關。 請貴會員自行至經濟部能源局公布欄下載相關資訊, 下載網址如下:https://reurl.cc/O4Kp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