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民國109年12月29日 環署土字第1091210318E號 「地下儲槽系統貯存之汽油、柴油為中央主關機關公告指定之物質」業經本署於109年12月29日以環署土字第1091210318號公告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水汙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公告指定之物質」,並自110年1月1日生效 網站連結:【行政院公報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