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業界朋友、會員 請注意!--- 原『經濟部工業局』已升格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若您需要申請冷凍空調業許可、重新許可或其他變更事項時,採用郵寄辦理者,應檢附書件,依序裝訂掛號郵寄至(54003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4號)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收,繳費請用郵政匯票,抬頭: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請遵守《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保障合法業者的權益與大眾安全!根據第19條規定:未領有登記證書或已被處以停業、廢止執行冷凍空調業業務者,不得執行業務或刊登廣告招攬業務。違反規定者,將被勒令停業,並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若不遵守規定繼續營業,還可能面臨按日連續處罰。 訓練承諾-->>本會承諾全體學員皆能獲得有系統的專業訓練,提供良好的師資與訓練資源,使學員能確實有效率地學習專業知識與技能,順利取得相關證照,成為冷凍空調業界之專業菁英。 訓練政策--->成為冷凍空調界之標竿訓練機構+籌劃冷凍空調產業之改良推廣+促進經濟發展+提昇從業人員技術水準!

2022/05/20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自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前開放『企業供員工自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之專案輸入彈性措施』申請,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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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企業供員工自用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之專案輸入彈性措施】  

粧品組【發布日期:2022-05-20】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說明: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需求,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前,倘企業為防疫所需,得委託醫療器材商申請專案輸入經衛生福利部專案核准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供內部員工自用,每員工以100劑為限,向本署繳納費用提出申請。

申請應檢附之文件、資料如下:

項次 項目 備註
1 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申請書。 請見下方檔案下載。
由醫療器材商填寫,請於「其他」後方加註「企業專案」,所填內容應與所附原廠醫療器材使用說明書資料相符。 
2 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  
3 醫療器材商受企業委託專案輸入之證明文件。 由企業與醫療器材商共同出具。
4 醫療器材使用說明書,並確認該產品為已經衛生福利部專案核准家用新冠病毒檢測試劑者。 所提供說明書須具有可供比對該產品為經衛生福利部核准產品之資訊(如:產品完整品名、型號、規格、製造廠資訊等)。
請見下方相關連結查詢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專案輸入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核准名單
5 企業申請專案輸入供員工自用家用新冠病毒檢驗試劑切結書(載明不得販售、轉讓或轉供他用,僅供申請企業內部員工防疫自用,並須敘明員工人數及使用頻率,申請數量以每員工100劑為限)  請見下方檔案下載。
請勿修改表單格式,所填內容應與所附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申請書資料相符。 

 

請務必於申請書之「申請者簽名」欄位加蓋公司大小章,並繳納費用2000元整。如欲使用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繳納規費,抬頭請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諮詢窗口請洽:0800-000-257

 

請有需要之會員備齊下列資料:
  1. 請按此連結:【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申請書
  2. 請按此連結:【醫療器材個人自用切結書
  3. 員工清冊請包含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為居留證號或護照號碼)

    請參閱:  範本:【企業申請資料

檢齊以上資料,寄到:
郵寄地址: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F棟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粧組 收


請按此參閱:【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専區

請按此參閱:【醫療器材商查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