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業界朋友、會員 請注意!--- 原『經濟部工業局』已升格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若您需要申請冷凍空調業許可、重新許可或其他變更事項時,採用郵寄辦理者,應檢附書件,依序裝訂掛號郵寄至(54003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4號)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收,繳費請用郵政匯票,抬頭: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請遵守《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保障合法業者的權益與大眾安全!根據第19條規定:未領有登記證書或已被處以停業、廢止執行冷凍空調業業務者,不得執行業務或刊登廣告招攬業務。違反規定者,將被勒令停業,並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若不遵守規定繼續營業,還可能面臨按日連續處罰。 訓練承諾-->>本會承諾全體學員皆能獲得有系統的專業訓練,提供良好的師資與訓練資源,使學員能確實有效率地學習專業知識與技能,順利取得相關證照,成為冷凍空調業界之專業菁英。 訓練政策--->成為冷凍空調界之標竿訓練機構+籌劃冷凍空調產業之改良推廣+促進經濟發展+提昇從業人員技術水準!

出借鑑定器材量測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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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出借鑑定器材量測收費標準
 
第一條:本項出借鑑定及TAB器材量測收費標準之訂定係依據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鑑定及工程服務委員會職權,並經理監事會通過後實行之。
第二條:本項出借鑑定及TAB器材量測之服務對象僅限為本公會會員,並經由本公會會員向公會提出申請量測者(以下簡稱甲方)。
第三條:本項出借鑑定及TAB器材量測之服務,不單獨出借器材,經會員申請公會同意前往量測時,器材連同鑑定委員一併派同前往。
第四條:本項出借鑑定及TAB器材之服務,不含工地拆卸、復原、鑽孔、修補調整等工料,所需之工具、材料、人工等須由甲方提供。
第五條:交通費用收費標準
1、北、中、南各區公會連絡處地址出發至量測地點,來回雙程距離在100KM以內收取交通基本費1600元。
2、北、中、南各區公會連絡處地址出發至量測地點,來回雙程距離超過100KM以上,除收取交通基本費1600元外,每增加1KM加收12元交通費。
3、若由甲方派車至北、中、南各區公會連絡處地址接送者,得免計交通費。
第六條:量測服務費收費標準(含人員、器材)
1、每次量測,公會均會派同兩位鑑定委員攜帶所需器材前往;每趟前往量測含車程時間於4小時以內者收取量測基本服務費12000元。
2、每趟前往量測含車程時間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者加收取量測服務費8000元。
3、單趟量測超過8小時以上,每增加1小時加收取量測服務費2000元。
4、每趟量測含來回車程時間以不超過11小時為限,如超過時依第二趟量測收費標準計算。
第七條:實際量測收費金額以個案正式報價為準。